top of page
搜尋

《慾念》

作為「親密」的社區教育者,看到有公眾人物把「性侵」修飾為「沒有認真對待和處理感情問題」,覺得需要澄清「感情」與「身體」親密的「迷思」:

1. 你對一位異性有生理反應,並不代表你對她有感情。願意發聲的受害者有百多位,假如事件都在10年內發生,大約每一個月便有一位受害者。「感情對象」轉換得這麼快?你確定那是「感情」嗎?如果那是感情,你會在乎她們的感受和傷害?你有嗎?否則,那只是慾念!

2. 感情是雙向的。在受害者簡短的描述,她願意和你單獨外出,只代表她們信任你,有機會是視你為師、視你為友,但不代表她們願意讓你有身體「親密」接觸!即使你對「她」真的有好感,那也只是你單方面的感情!

3. 任何關係、任何發展階段,尊重也是人與人基本相處該保有的態度。即使關係親如夫妻,私密的身體接觸也需要對方的同意。

4. 曖昧是探索和確定關係的時期,有時會用身體語言表達和試探,但方式也有一定「界線」。的確,很多人會靠身體反應及距離猜度大家的關係親疏,又會嘗試用「拖手」作表白方式,試探對方對關係的認可,但不可能一開始便用接吻、愛撫等的親密行為去作確定關係的形式。

5. 未得到對方的同意的身體接觸,是侵犯行為。詳請參閱:https://youtu.be/oQbei5JGiT8

6. 如果你對一個人有真實的感情,你會關顧她的感受,不會強加自己的意願在她人身上。假如你是感情上的初哥,用錯方法犯了錯,也應該能在經驗中得悉她的反應、傷害,感受到她們對你從好感、信任轉為厭惡、反感,而有所反省和學習。

別濫用「感情」的灰色位去掩飾自己的罪與惡!


文:茉莉 圖:Canva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42 次查看0 則留言

Comentários


bottom of page